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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51号)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5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凤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将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汇通路与凤举路交汇处深圳市麦克兄弟科技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光明区凤凰街道(除高风险区外)仍为低风险区,实行“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2日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内容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麦泳妤
校审:赖飞扬 邓红丽 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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